我四人帮忙给别人办四张信用卡额度:10万、20万、20万、20万。
资料全是借方提供的,而都是假的。资料全是借方提供的,而都是假的我们只是去签了个名,我们没收好处费,也没花卡的一分钱。
,且之前我们都不认识.卡的钱由借方还,结果她没还上,还拖延了三个多月没还,后来我们家人凑钱还上了本金和利息。
公安局立案,请问律师法院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