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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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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0919什么是编号?

拆房纠纷

我因拆房子产生纠纷,当时拆房子时承包人承诺中间出现任何意外我们概不承担责任,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在在拆房过程中有一名工人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且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现在事情已经过去10个月时间了,承包人说工人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让我们再次支付3000元手术费,表明私了,如果当事人起诉,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现在我们是否应该支付这笔费用呢?如果这个承诺在有证明人的情况下是否有法律效用呢?

咨询者:fa494378山东
[咨询时间:2013-07-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马庆和律师
[地区:山东-枣庄市
手机:15763252191
积分:3060
]
回答时间:2013-07-28 12:41
马庆和
在有证明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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