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拆房子产生纠纷,当时拆房子时承包人承诺中间出现任何意外我们概不承担责任,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在在拆房过程中有一名工人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且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现在事情已经过去10个月时间了,承包人说工人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让我们再次支付3000元手术费,表明私了,如果当事人起诉,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现在我们是否应该支付这笔费用呢?如果这个承诺在有证明人的情况下是否有法律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