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是有效的,但对这样的人只有借据还是没有保障。最好让他用财产担保。或者找个你们双方都了解的熟人做担保。
我想咨询一下欠债追讨方面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欠债追讨方面的问题我之前一个男朋友在跟我交往的时候,以各种名义跟我借钱,后来我发现他完全就是在欺骗我,只是在骗我的钱,骗我给他投资开店而已。
现在我想要跟他追讨回之前他跟我借的那些钱,共计5万元整。
但是由于当时我并没有让他给我写借据,所以这些款项他只是在口头上承认并口头允诺会归还。
我上次跟他谈了要求他在半年之内归还全部5万元款项给我,他答应了。
但是他现在又以经济能力不足为理由,说只能尽力归还大部分,想逃脱一部分款项。
我昨天跟他谈完以后,约了明天出来当面把事情说清楚,我自己是这样考虑的,想要补一份借据让他签给我,借据内容我起草如下:“何xx自2008年5月份起至2009年9月份止,共向黄xx借款人民币共计5万元整。
现从借据签字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即2010年10月23日前,何xx将归还3万元借款给黄xx。
剩余2万元借款,何xx必需在一年之内,即2011年8月23日前如数还清给黄xx。
如发生逾期不还或者故意逃避归还借款等情况,黄xx可以凭此借据向法院提出诉讼,追究何xx的法律责任。
”不知道这样的借据,在他签名和盖手指印之后是否存在法律效益,我是不是可以凭借这份借据得到法律保护?还有,我想请问一下,是否需要第三方在场证明并签字呢?很麻烦您,希望尽快得到您的答复。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