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如何在约定事项中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我公司因有行业的一些特殊性,所有员工均是持证上岗,且公司必须使用员工证件,缴纳社会保险,如员工提前一个月辞职,企业在经营中受到牵制。
可不可以约定辞职前6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以便公司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投标?约定一旦中标不得提出辞职,必须等项目结束后方可按公司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