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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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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04什么是编号?

我该如何做

我是一家公司销售人员,在调离原来管辖的业务区域时,辖区经销商向公司投诉我收了他的货款,并找来了他的一个徒弟作证(他的徒弟有一张原来还我私人借款的一张银行打款单,当时借钱时我没有要他给我写借据),因此公司就扣留了我的工资,要我提供没有收钱的证明,才能够给我发工资,我本来就没有收钱,还要我提供没有收钱的证明?这算什么理?

请问律师同志,我该如何做呢?

咨询者:cqnh023陕西
[咨询时间:2009-01-0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孟瑞杰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5155131567
积分:701
]
回答时间:2009-01-09 16:47
孟瑞杰
你可以准备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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