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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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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018什么是编号?

房产分割

丈夫二年前去世,现在我要求分割房产,我向公公婆婆提出的房产有:我们夫妻共同盖的房子和三分宅基地(宅基地的产权证是我公公的名字),但是他们不肯签协议,如果我提出诉讼的话,我能胜诉吗?

补充说明:
我还有一个女儿,我认为公公的宅基地中有三分地是我丈夫的,因此,我觉得女儿可以继承她父亲的这三分地。请律师指教,不知我说得是否正确?
咨询者:fa129943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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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1 22:00
魏国鹏
你和你女儿作为你丈夫的继承人均可以继承你丈夫的三分宅基地。
你们共同盖的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和你女儿有四分之三的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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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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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22 10:16
阎书波
你们的房子盖在那里?你们有宅基地吗?Q Q846952203
王琮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66629113
积分:10151
]
回答时间:2010-08-22 10:52
王琮玮
房子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的,也就是只有你丈夫去世,并没有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给他人的情况下,才由你女儿继承。
王玉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01091090
积分:686
]
回答时间:2010-08-22 14:04
王玉科
房产应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你丈夫的部分继承人可以继承。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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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23 10:44
郝江
房产你可以要求继承分割,但是你公公名下的宅基你无权要求继承分割
沈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0174402
积分: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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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23 10:58
沈晶
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出一半是你的财产,另一半是你前夫的遗产由你公公、婆婆、你、你女儿四个人平分。如有不明可来电咨询沈晶律师13520174402。
刘武传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302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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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26 14:08
刘武传
可以起诉要求分家析产与法定继承。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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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31 22:09
郭军
你好!

1、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是你的,另一半由你、你的女儿、你的公公、婆婆平均继承。
2、如果你能够证明宅基地的三分地是你丈夫的,那么你的女儿,你、你的公婆对这三分地也有继承权。
3、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你的丈夫生前没有遗嘱,那么你丈夫留下的遗产你、你的女儿和你的公婆拥有同样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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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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