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女儿作为你丈夫的继承人均可以继承你丈夫的三分宅基地。
你们共同盖的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和你女儿有四分之三的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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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二年前去世,现在我要求分割房产,我向公公婆婆提出的房产有:我们夫妻共同盖的房子和三分宅基地(宅基地的产权证是我公公的名字),但是他们不肯签协议,如果我提出诉讼的话,我能胜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