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老公提出离婚,我能否拒绝?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1927什么是编号?

老公提出离婚,我能否拒绝?

结婚二年,第一胎为宫外孕,并查出自己是rh阴性血型,老公以宫外孕和血型为由,提出担心生小孩有风险,要求离婚,医生治疗结果是可以受孕,这种情况,女方不想离应该怎么办?如果离妇方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补充说明:
女方不同意离婚,请问哪些属于驳回不离婚理由的证据?
咨询者:fa129813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20
悬赏分:
解答数:10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0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20 16:39
魏国鹏
男方因女方生育的问题要求离婚,没有法律依据是,因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的,一方有病不是离婚的理由,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
女方如果同意离婚,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71009271
积分:1856
]
回答时间:2010-08-20 16:45
陈微
女方可以不同意离婚,并指出男方提出离婚的理由不是夫妻感情破裂,而是因为女方曾经有过宫外孕和血型特殊,这不是离婚的理由,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但实践当中,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并不代表永远不能离婚,男方还会第二次起诉离婚,那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女方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0-08-20 17:17
唐康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8-20 17:20
席公民
婚姻关系的基础是感情问题,如果一方不是患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另一方是不宜以此理由要求离婚的。你完全可以坚持不离婚。即使他起诉,也可以要求法院予以驳回。你可以提出反驳他理由的证据,法院一般也会进行调解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20 18:08
刘子若
男方提出的离婚理由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张胜利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5666577920
积分:397
]
回答时间:2010-08-20 19:28
张胜利
你可以证明你们的感情很好即可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0-08-20 22:33
单薇
女方不想离婚,可以不同意。只是这样勉强的婚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一般来说,在第一次男方起诉被驳回以后,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8-21 10:51
阎书波
建议找律师处理,一般一方坚持不离婚是不会判离婚的Q Q846952203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8-21 11:23
牛国荣
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女方可以感情没有破裂进行反驳
沈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0174402
积分:955
]
回答时间:2010-08-21 19:34
沈晶
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中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