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属于共同加害.A与B共同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欠条写明是借款,则可在起诉状中加以说明.现A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可向B追讨B应当承担的份额.
a某与b某在台球厅打台球,不料中途出现一醉酒男子殴打b某,a某因义气和b某一起和醉酒男子打了起来,结果a某和醉酒男子都受了伤,事后经公安部门解决,因醉酒男子伤势较重,a某独自赔偿了醉酒男子x万元,后结案。
事后a某找b某商量赔偿金的问题,但因b某当时无法承担,b某就给a某写了一个欠条,如下:“今向a某借款x元,写此为证。
b某x年x月x日”并没有写还款日期。b某x年x月x日”并没有写还款日期(后a某又录制了一段与b谈话时,b某承认欠款的录音)。
数月后,a某找b某寻要钱时,b某总是拖着不给,所以a某出于无奈,只好想通过法院追要钱款。
想请问一下,如果是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吗,没有写明还款日期,而且事实上钱款并不是实款借给b某,而是当时因为b某无法分摊a某承担的赔偿金,怕b某以此为由,法院不与支持。
如果支持,不知道会不会好要,或者b某继续会拖着。
现在想起诉b某,但是不知道该如何写起诉书,所以想请教一下律师老师,该如何写本案的起诉书,真诚求助律师老师的帮助。
如果方便的话希望律师老师帮助拟个起诉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