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从你起诉时候起往前推1年,没有过时效,是上诉,是申请仲裁。建议找律师处理吧,你这样风险比较大,能证明你单方面辞职了吗?Q Q846952203
我们是在07年6月份进入公司上班,但是那个时间公司还没有正式成立,也就是说筹备期就过来上班了,单位营业执照是在08年8月份办下来的,08年的9月份,单位给上了保险,但是一直不签订劳动合同,直到10年6月份,我们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辞职了,现在想要回,11个月的双倍赔偿,法律是否支持?这个11个月的双倍赔偿是能要什么时间段的,怎么计算?如果现在要的话,上诉的话,有没有过诉讼期限?诉讼的时间段应该是从什么时间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