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98年10月份因车祸去世,母亲在99年5自月份后招一人到我家,但没有领结婚证,那时我已经18岁(差5个月满18周岁),在宿迁读书,2000年8月,我被分配到泗阳庄圩工作,直到07年,我才回到家乡工作, 2009年,因家庭发生矛盾,母亲就和那个人在离开家,在外面租房子住,他们已经在09年领了结婚证,现在那个人要告我,要我赡养他。
那么,我和生母所招的那人是什么关系,是否要赡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