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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女方以无居住房屋为理由继续居住在男方父亲名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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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8304什么是编号?

离婚案件中女方以无居住房屋为理由继续居住在男方父亲名下房屋

离婚案件中女方以无居住房屋为理由继续居住在男方父亲名下房屋法律上会支持吗?如果有相关法律条文男方该怎么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咨询者:fa491417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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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366390049
积分:344
]
回答时间:2013-07-20 11:38
刘辉
男方无权继续居住,可以起诉要求他腾房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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