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从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据你所说已经处于治疗之中,那说明伤害是明显的,所以诉讼时效应当从受伤害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在治疗的整个过程中受害人从未主张过权利,那么进行的第二次手术并不能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仍从受伤害之日开始计算。
从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据你所说已经处于治疗之中,那说明伤害是明显的,所以诉讼时效应当从受伤害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在治疗的整个过程中受害人从未主张过权利,那么进行的第二次手术并不能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仍从受伤害之日开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