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国家赔偿 > 

我应该如何申请国家赔偿或者恢复名誉?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1813什么是编号?

我应该如何申请国家赔偿或者恢复名誉?

前夫涉案,在他未被拘留之前。派出所找到我,并在当天有人故意做伪证,证明我在案发现场。

当时我是晚上到派出所,他们不让我与外界联系,不允许我请律师。在有人指认的情况下,半夜送去看守所。

之后被拘留28天。

撤案释放,同时安排我取保候审一年时间,之后在快满一年的时间时解除了我的取保候审决定。

这件事情对我及家人伤害很大

一:个人精神上的伤害

二:个人名誉伤害

三:家人精神上的伤害

拘留的决定当时下发到我家所在的居委会,为我及家人造成极坏的影响。

请问,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恢复我的名誉吗?如何一个流程呢?

补充说明:
申请认定属于错误,这个有时效吗?
拘留是在06年11月发生的
咨询者:fa129637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08-18 21:40
周泽高
先要申请认定属于错误,再要求赔偿。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0-08-18 22:21
李翠英
你只能要求被拘留期间的误工费,你的上述要求没有法律依据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