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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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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8007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房产分配问题

我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因为是继承的央产房,所以不方便过户给我,想把这套房子给他,但希望能永久居住,这个可能实现吗?因为他没收入,无法付孩子的抚养费,所以想以这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来抵抚养费,另外怎么能限制他不得把这套房子出售?

咨询者:fa490973北京
[咨询时间:2013-07-17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7-17 16:58
牛国荣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清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居住抵偿等事宜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7-17 17:06
李建成
你好,可以写协议。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7-17 18:42
李保忠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清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居住抵偿等事宜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7-17 22:11
刘子若
通过协议进行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3-07-17 22:14
邢珂铭
可以形成书面协议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7-18 07:46
赵江涛
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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