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因为是继承的央产房,所以不方便过户给我,想把这套房子给他,但希望能永久居住,这个可能实现吗?因为他没收入,无法付孩子的抚养费,所以想以这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来抵抚养费,另外怎么能限制他不得把这套房子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