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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财产混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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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774什么是编号?

婚前婚后财产混同的问题。

在结婚前,她单位集资建房,我用个人财产出了首付4成,金额20万,刷卡的,银行有记录。当时这个集资建房的号要卖10万。然后我两共同还款,去年结婚的,婚后我两也是共同还款。在写份额的时候,写的是我40%,她60%。现在要离婚,想问问,这个财产该怎么分。

我的理解是,这个房子先有40%是我的,因为我是婚前首付的嘛,剩下的60%我和她按4、6分。

还是只有20万是我的婚前,房子卖了后减去20万,剩下的钱按4、6分。

谢谢!

咨询者:fa129560四川
[咨询时间:2010-08-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郑艳丽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273857
积分:314
]
回答时间:2010-08-18 10:39
郑艳丽
应按整个房屋的份额四、六分。如果没有此协议,则就属于人家的婚前财产了,首付可以还你,但是房子是人家的。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8-18 10:53
程向云
您好,应该按照四六分割。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18 11:44
刘子若
因为你们的财产协议约定不明确,所以只能按照4、6的比例来划分,你4她6了。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8-18 15:39
喻远军
应当以产权登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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