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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产权房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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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705什么是编号?

拆迁后,产权房如何继承

我岳父、岳母离婚后,岳父的房子动迁,拥有动迁协议,因期房还未办理产权证,岳父因病突然病故,未有遗嘱,请问该房子是否应由其女儿全部继承?如继承该如何变更名字,需要办什么手续?

咨询者:fa129461上海
[咨询时间: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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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易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0300480
积分:10182
]
回答时间:2010-08-17 09:43
易轶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已经离婚,继承人为父母和子女,所以说如果岳父的父母还健在,该房子应该有他父母和女儿共同继承。如何变更名字,请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北京涉外律师,专业离婚律师请找易律师
杨霄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93152722
积分:1823
]
回答时间:2010-08-17 09:48
杨霄
应由其子女继承,如果房产证还没下来,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将房产直接变更为子女的名字。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就只能等房产证下来后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拿着公证书到建委办证大厅去办房产过户。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8-17 14:13
郭军
你好!

如果你的岳父现在没有配偶,那么房产应当有其子女继承。房产变更需要等到房产证下发后再变更。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0-08-19 16:43
李军
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应由其女儿一个人继承。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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