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司(香港注册公司)承运第三方报关公司(乙方)承揽的中港通关业务,现因乙方长期拖欠应付款,多次沟通未果。
我司其下 供商车队将承运方托运的码头柜运至香港柜场不交柜上船(暂未截船期)。
现因乙方及其上家业务托运方(丙方)确无资金可于船期到期前支付。
但是丙方与乙方均不是货主,其只是一个业务代理承揽商,请问我司后续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