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某日,因吵架没控制住情绪,说了句离婚,现在女方拿离婚说事,本人家人还是极力劝说复合,其实都是小问题有点误会,说明白了也没什么大事,但是女方突然说没安全感,需要在我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本人反对。
对此造成的离婚我需要承担什么?因为本人提出离婚是在争吵时没控制住情绪说的,事后反省过,与女方也把问题谈清楚了,但是女方就是揪着不放,说是我提出的离婚,要我赔偿青春损失费之类的,其实就是小问题被放大了,感觉的到女方对离婚很赞成,但是总说是我提出的离婚,我想咨询下,是不是吵架首先提出,就是离婚的过错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