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父母出全款买的。房子是男方父母出全款买的产权证上是父母和儿子三人名字。
婚前女方执意要在产权证上加名,无奈,在加之前写下了承诺书: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将放弃1/4产权。
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她写的承诺书有用吗?法官会采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