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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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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5884什么是编号?

交通赔偿

我有个朋友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右拐弯时闯到非机动车道上的骑自行车的人,造成一点行人身体皮外伤和自行车的损坏,双方证照齐全。

立即送医院急诊,并通知交警,交警做出事故责任书,我朋友全责。

期间我朋友向对方支付了5000元,作为治疗费用,对方写了借条,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发票。

现在对方已经康复,向提出我朋友需要7000元费用才能解决这个事情。

我们觉得这个费用太高,而且对方是未成年,受伤没有住院,保险公司并不认可有误工费与营养费,因为面部有擦伤,治疗费用中有不少一笔是有关面部美容费用。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fa487700江苏
[咨询时间:2013-07-0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07-08 20:56
单薇
在与对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等待对方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戴雅静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328191215
积分:11660
]
回答时间:2013-07-08 21:16
戴雅静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起诉您和保险公司处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3-07-09 00:16
刘建平
对方必须拿出合法的损失依据才行。
刘学能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815421198
积分:6821
]
回答时间:2013-07-09 08:46
刘学能
在与对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等待对方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3-07-09 23:02
陈志恒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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