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通过我借钱给另一个朋友,当时打了借条上我是作为见证人签字的。
上面还有借款人签字,还款人签字。上面还有借款人签字,还款人签字借款人到期一直没还,现在借款人因其诈骗被关看守所,我介绍借钱的朋友就总找我,我负有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