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数月前卖给李某一套房,分三期付款后交房,期间因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和解,双方再无其他纠纷,并领了调解书。
房已腾空。房已腾空在距最后付款期限一周时,集中供热工程开始,通知说:按市政府文件规定,住户需交暖气改装费1000元。
请问这1000元应由买卖双方谁出?有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