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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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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4459什么是编号?

狗伤人

你好,两周前我在上区大门口被狗抓伤,我正在哺乳期,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呢?

咨询者:fa485560重庆
[咨询时间:2013-07-0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13-07-03 10:29
刘江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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