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配
我与男友交往2年,前时谈婚论嫁,当时买房时说好,如我们结婚,房子归我(就此当时写下一个书面文件),(当时购置期房,男方付款,后网签改成我的名字,房产销售发票军写本人名字)现应感情问题分手,请问,分手后这个房产是否规我全部所有,如果不归我所有怎么分配,谢谢!
补充说明:
现在房屋没有正式房本,只是一个销售商出具的购买房屋款发票,购买时合同等需要签字的地方都由男方签写。当时写了一个书面约定,如果我们结婚房屋归我所有,现这个约定原件没有,只有一个手机拍的照片和影印件,这个可以做为法律上用的证物吗?
还有您们提到的“男友的出资作为债务,你需要偿还”如果诉诛法律的话,是按比例偿还还是全部购房款偿还(当时这个期房是现款买的,开发商还没有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