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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偷东西,被捕时发现赃物已被兑换成现金,并已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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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3495什么是编号?

孕妇偷东西,被捕时发现赃物已被兑换成现金,并已花完。

孕妇偷东西,没有当场被捕。孕妇偷东西,没有当场被捕过段时间才捕获,捕获后发现所偷取的东西已被她通过非法渠道兑换成现金,并且已经将现金使用完。

当警方向其寻问个人资料信息时,对方怎么都不肯说出自己的资料,并特别强调自己怀孕。

警方该如何采取措施。警方该如何采取措施ps:失主的损失改如何补偿。

补充说明:
1.孕妇不肯透入其个人信息;
2.警方无法对其行使拘留。
咨询者:xf106116...天津
[咨询时间:2013-06-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06-29 20:57
张鹏
金额较大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被害人通过公安机关退赃程序获得补偿,未能退赃的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赵红文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067637
积分:7816
]
回答时间:2013-06-30 18:41
赵红文
盗窃数额能否达到起刑点,可以立案,嫌疑人孕妇可以申请取保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7-02 08:50
齐志龙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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