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是未婚共同买房,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我和男友是未婚共同买房,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是产权共同共有,开发商办理的合同备案中未体现产权分配关系,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合同备案有误不予办理按揭贷款。
开发商现在发函要求我7日内付清余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请问,合同备案错误致使无法贷款的情况,是否是开发商过错?对于开发商要求的支付滞纳金及违约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