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去法院
去年底,赌徒陈某与其朋友黄某到澳门赌博,其中输光身上的钱,然后黄某带陈某去向他自己的堂大哥啊升借赌场筹码,啊升承诺可以慢慢还。
之后陈某与黄某又输光筹码后离开回家。之后陈某与黄某又输光筹码后离开回家回家后一个月,啊升派手下携带大刀将赌徒陈某胁压去某地方,并逼陈某签订欠条,陈某老婆知道后报警,但警方知道后不立即行动,而是叫陈某老婆答应其所有条件后放了陈某。
条件是先还20万,剩下的一年后还,期间经过3个小时,陈某被放后,警方单单叫陈某夫妇录口供而没有逮捕啊升。
导致陈某妻子外家因害怕啊升报复而帮陈某还款20万,期间陈某妻子极力反对。
后来啊升一星期后拿着逼陈某签的欠条去法院告陈某并败诉,后陈某夫妇不服公安机关行为去多次投诉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才去逮捕啊升。
请问上述行为中公安机关是否构成犯罪?公安机关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果是,是去法院还是去检察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