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二环南路与奥体西路东北的贤文花园小区,开发商是贤文庄居委会,2009年签订购房合同,甲方是居委会,承诺2011年底交房,但是由于资金不够,拖欠施工队工程款每栋楼近2000万(房子不能贷款,业主们都是全款付清,这么多钱不知道哪儿去了,还有村里卖地的钱),至今房子仍然没有验收,交房遥遥无期,请问,我们的合同是否合法,我们的权益该去找谁维护,我们的损失是否还能挽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