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就离婚问题协商不妥的,男方可以在女方分娩一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双方于2011年11月30日在家人安排下仓促举办结婚,婚前无任何了解也无任何感情基础,结婚时并未领取结婚证。
婚后也一直未能建立起感情且经常争吵,2012年3月之后女方就以回娘家为由长期不归家,双方的分居生活也就此开始。
这期间双方每次见面还是争吵不断,且女方总会把离婚挂在嘴边,这期间女方即便归家也只是带走一些私人物品。
同年9月13日双方小孩出生, 考虑到小孩出生后上户口等问题,迫于无奈于小孩出生前一周才领取了结婚证。
但双方的关系并没有因小孩的诞生而缓和反而越变越差,女方于同年年底将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让自行协议离婚。
双方现已确认无和好可能,但至今协议未果,女方总是提出无理条件,结怨越来越深。
请问就现在的情况男方要怎样才能离婚,申请起诉离婚是否要等到小孩满周岁以后,这样的局面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大吗?还有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的这段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在这其间男方的劳动所得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起诉离婚时是否会被要求划分?请律师给予忠恳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