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判决书去公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即可.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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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儿在现在居住的公产房已居住20年,但承租人是我公公(公公婆婆这20年一直不在此居住),现在,公公婆婆已去世多年。
十多年前我于前夫离婚时,这套房子法院判由我和女儿居住,现在公证处只能公证承租人变更为我前夫,我不同意,因为前夫现在根本没有权利在此居住。
现在这套公产房只有我和女儿居住,女儿已年满20岁,请问律师,可以变更承租人为我女儿吗?如果可以变更为我女儿,我该到法院起诉吗?是起诉公产房的管理部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