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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承租人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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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1234什么是编号?

公产房承租人的变更

我和女儿在现在居住的公产房已居住20年,但承租人是我公公(公公婆婆这20年一直不在此居住),现在,公公婆婆已去世多年。

十多年前我于前夫离婚时,这套房子法院判由我和女儿居住,现在公证处只能公证承租人变更为我前夫,我不同意,因为前夫现在根本没有权利在此居住。

现在这套公产房只有我和女儿居住,女儿已年满20岁,请问律师,可以变更承租人为我女儿吗?如果可以变更为我女儿,我该到法院起诉吗?是起诉公产房的管理部门吗?

咨询者:sliee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8-10 13:07
殷国丰
持判决书去公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即可.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8-10 13:40
程向云
您好,法院已经在十多年前判决有你和你的女儿居住,也就是权利人了,拿着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吧。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8-10 14:49
牛国荣
公证处没有权利决定变更为你前夫,可以将房管部门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为你女儿为承租人.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10 20:46
刘子若
可以变更承租人为你的女儿,持法院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去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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