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4岁,在1998年儿子因意外死亡,现家中有儿媳及孙子共三人,儿媳及孙子在县城住,我一人在农村老家住,于2006年大女儿将我家到她家赡养,现在我大女儿家儿子都已长大,到该结婚的年龄,我考虑到我儿媳及孙子家居住,可现儿媳及孙子不赡养我,我怎么办?通过法律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