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受害方关于配合肇事者取保候审的谅解协议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1025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受害方关于配合肇事者取保候审的谅解协议问题

徐律师,您好!6月7日晚在武汉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在马路上行走过马路,肇事者左侧后视镜将行人刮倒头部着地造成重伤,司机逃逸,目前处于刑事拘留。

对方委托人前期已送达部分费用,只够在医院维持三五天。

现在对方找我们谈判,说他们现在是朋友们筹钱,力量有限,希望我们配合签订谅解协议使他们的人处于取保候审,方便当事人直接筹钱来作赔付。

作为受害方,我们愿意做相关的配合和考虑,但是医疗费用的保障和后期赔偿追责的法律保护是我们的首要考虑。

现在,我方由于疏于专业知识的维护,不确定这个谅解协议签订的条件和产生的尽可能的法律效益,对后期追偿产生什么影响?目前的谅解协议的意义是只同意取保候审还是达成和解?协议内容要注意什么?万分焦急,恳请协助!

咨询者:fa479325湖北
[咨询时间:2013-06-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饶太益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107100208
积分:4886
]
回答时间:2013-06-17 11:30
饶太益
你好,建议你放尽快委托律师进行处理为宜。
徐海琴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400-817-8888
积分:540
]
回答时间:2013-06-18 15:03
徐海琴
现在不要轻易签订谅解协议,对方应该是比你更急。如果确实需要签署,需要律师陪同,确定相关赔偿金额。详情可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