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有办理税务之类的登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yi因此是合法的.但是你可以考虑合理性
我于08年6月8号在我们小县城里开了一间广告店,经营:打字、复印、招牌制做,总投资不到3万元,因我涉世不深,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未办手续,7月4号我接到工商所的询问通知单,让我7月7号上午去工商所接受询问,我按时去接受询问了,工商所的人让我回去抓紧时间准备相关资料办证,我回去把资料准备齐全,第二天上午带着资料去办证,工商所的人又说我应该先办证后营业,我需要交罚款5000元,否则不给办证,并扣我设备。
我年纪轻、资历浅、经不起这样的巨额罚款!
请问:“以我这种情况,和规模工商所罚我5000元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