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现在有个人自称他们公司可以办这样一个业务:就是让我拿着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跟他们去香港或者是广州他们公司出钱然后用我的名头买房买车再用这些资产去银行贷款,贷款下来之后给我一笔钱,他们剩一笔钱,把房子和车就给银行了,以后跟我就没关系了。
他说他可以给我手写一份说明书 只要意思是以后出了事跟我无关 我想问下,这属于诈骗吗?对于我个人来讲有什么不利?如果触犯了法律我付怎样的责任或刑法? 有劳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