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70岁,经人介绍,没办理结婚手续结了婚,介绍人说,女人没地方住,不在乎我爸的工资少,我们信以为真,把一万元彩礼交给了介绍人。
婚后女人经常回家,不尽女人的责任,我父亲把工资都交给她,她还像我父亲要钱,后来两人吵了起来,我父亲不要那女人了。
他们是今年2月份同居的,6月份分手。他们是今年2月份同居的,6月份分手请问,通过法律这彩礼能要回来吗?能要回多少?起诉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起诉费是多少,分居后3个月起诉可以吗?有时间限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