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三个股东都把股权转给公司法定人代表人,申请登记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是我,股权转让协议是我在工商部门领取得,协议内容也是公司让我填写的,在办理的时候因a 股东未能到现场(其它股东都已到现场)。
工商办理人 让我在承诺书上写了保证a股东的签名是本人所签字,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有全体股东承担,让法定代表人和我签字。
如果以后因股东签字或其它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我要不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