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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的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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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的财产分割问题

我与台湾男友共同生活约10年,他过着台湾大陆两边跑的生活。

对方在台湾有妻子、一儿一女,女儿32岁,儿子22岁。

期间对方一直承诺与台湾妻子离婚,08年我怀孕,在他的要求下为他生下一子。

但他始终敷衍,找各种借口不离婚,而且去年他的表妹来天津,亲口告诉我他的老婆现在还在公司管帐,他也根本没想离婚,对我的未来也表示担忧,所以我对和他未来的生活彻底绝望。

由于我为儿子的未来担忧,他甚至无耻到让我和他的公司员工假结婚去台湾,因为觉得他太不可信,所以没同意他的要求,导致感情越来越不好。

他就想维持现在这样的关系,我不认可,想和他分手他始终纠缠不分手,所以经常吵架,导致经常1、2个月不联系,生活费也不按时支付。

由于孩子年幼我不能出去工作,生活非常不稳定,精神也非常抑郁。

我现在想和他分手,不想再和他纠缠,想一次性让他支付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

他自己经营公司,固定资产大概500万人民币左右,月收入大概20万人民币左右,他的财产都存在他妻子名下,他妻子无业,他们的共同财产约8000万人民币左右,而且他亲口说他觉得我太年轻对我不放心,在他的女儿名下存款500人民币,说如果他有以外,让他女儿把钱寄给我,但是由于他的为人,他的女儿现在已经和他没有来往,很久没有联系了。

如果我和他打官司要求一次性支付生活费,我可以得到多少钱,孩子跟他没有做过dna鉴定,需要什么条件证据?

咨询者:fa128319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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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双余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8667178789
积分:2389
]
回答时间:2010-08-05 15:41
李双余
你要求他支付抚养费没有错,但是你要求他一次性支付,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他自愿一次性支付,法律当然是允许的。如果他不承认小孩是他的,可以申请法院做DNA鉴定,当然法院是不能强迫他做的,你在起诉前最好有其他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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