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步行街上的小区大门口发生交通事故,我方进小区自西向东,对方由南向北成直角撞上我方燃油助力车右轮那,对方是架子摩托车,对方撞上我方车后把自己撞重伤,我方肾出血。
交警判定我方正常行使也算是占对方道,占主要责任,上法院我方能争取利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