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下,十几年前我贷了五万元款,可是两年没有去还款了。
由于江西信用社要合并为江西商银行,现在要我马上全部将款项还清,如果不还要我签什么逾期合同,我想问问你,我二年没有去交款了,请问这样的合同还具有法律效益吗?
希望你能给我详细的解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