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一对青年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结为夫妻,约定男方入赘女方家庭,双方结婚后所生的一个男孩跟女方姓传承女方姓氏及民族,并且双方所生的孩子在女方家享有继承权。
问这样的协议应该这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应,有相关的类似的法律文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