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我现在买了一套二手房,去房产所进行了过户手续,在买卖双方同意情况下,手续所有已提交给房产所,5月31日提交的,当时也拿到了领房产证的回单,但是6月3日,房产所以卖方反悔为由停办了这个案子,想咨询下,房产所和卖方所做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