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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失足跌入鱼塘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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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659什么是编号?

小孩失足跌入鱼塘溺水死亡

小孩失足跌入鱼塘溺水死亡,鱼塘所在位置十米内正好是村里面的菜市场,鱼塘边就是村里面的路,每日从这里经过的上班下班的外来工都以万为计,,鱼塘占地面积有两亩多,并且我小孩失足的落水点没有任何护拦,离我租住的地方不过五米.鱼塘水深两米多,且没有任何警示牌,其它护拦有很多地方损坏,有好几处护拦出现1.5至两米大的损坏缺口.鱼塘所有人是村委的,饲养人是村合作社,请问作为鱼塘主人有没有责任?如果有,又应该负多大的责任?

咨询者:fa128116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文星律师
[地区:海南-海口市
手机:13976691589
积分:125
]
回答时间:2010-08-04 10:17
陈文星
对方要负责任。但你作为家长,未对小孩尽到监护责任,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方最少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杜学智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321289031
积分:128
]
回答时间:2010-08-04 10:23
杜学智
你好:首先,如果阁下所言非虚,鱼塘地处闹市,而鱼塘主人却未采取任何警示行为,相关防护措施存在严重不足,鱼塘的主人对此事故绝对负有责任,但同时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至于具体责任划分要看法院作出裁量,如果你所说情况属实,本律师认为鱼塘主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杜学智律师于 2010-08-04 10:2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04 10:50
刘子若
鱼塘所有人应负主要责任,鱼塘饲养人在饲养过程中未采取安全措施也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你作为监护人监护不力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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