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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国道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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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626什么是编号?

302国道交通事故

我于7月、23日早上2.40左右沿302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因没有修路指示靠右侧通行,与由302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有梁某驾驶的没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无大灯的超载吉林jk5391号农用运输车相撞,致两车损坏,本车3人受伤。

我应负什么责任?交警队判我负主要责任,我不理解。

咨询者:fa128095吉林
[咨询时间:2010-08-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71009271
积分:1856
]
回答时间:2010-08-04 09:13
陈微
梁某的车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无大灯及超载是公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范围,与你们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以本次事故发生由谁引起并承担责任。
李云峰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044122122
积分:1074
]
回答时间:2010-08-04 21:50
李云峰
你好:
请把事故认定书带来详细说明,或登录吉林交通事故律师网【www.jilin12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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