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原来公司三年了,因为当时法律意识单薄,离开公司未签离职书,现在新公司无法给我交保险,,请问这责任在于谁?我还想问如果原来的公司面临倒闭,负责人都不出现,公司章印不上,我该怎么办?还有就是,我个人可以去劳动局说明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