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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挪用3万元后先还公司2.7万元公司不接受会被定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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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3428什么是编号?

职务挪用3万元后先还公司2.7万元公司不接受会被定什么罪

朋友张先生是公司业务员,于去年6.7月份先后挪用公司货款合计3万元,今年4月份公司发现后限于4月15日前偿还所挪用款项,因其只筹到2.7万元现金而要求公司连同工资及差旅费结算凑齐所挪用款项还公司《在职且公司还欠其工资和差旅费》公司不接受而报警,警察将张先生连同2.7万元带往派出所后派出所以张先生职务侵占罪将其拘留,请问张先生会被判什么罪?

补充说明:
派出所定张先生为职务侵占罪刑拘判刑,此罪名成立吗?
咨询者:fa470337广东
[咨询时间:2013-05-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05-19 20:39
李翠英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是职务侵占罪还是挪用公司财务罪要根据案情确定。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5-20 17:02
杨艳国
不成立
应该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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