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x公司需要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的方法再融资扩大生产,该信托公司的经办人员a为了获取利益,通过他人代持的方法参股x公司,然后其利用在信托公司的职务之便伪造、编造、虚构各类申请资料帮助x公司成功骗过审查,利用信托的方法获得资金,作为报答,a从x公司获得巨额分红,请问a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则是违反了什么法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