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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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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2577什么是编号?

财产问题

老人在乡下修建的房子,因可能会被占用,老人有三个女儿,大女儿老公是招回来的,然后因为可能土地,房屋被占用。

大女儿及其丈夫要求二女和小女儿去公证处公证,老人由他们夫妻二人抚养,但是以后老人的财产全部都是他们的。

我想问的是,如果公证后,是否房子或土地若被占用,赔偿的话,底下两个女儿是否有权利取得赔偿?房产名字是老人的,底下女儿户口是分开了的,如果公证后是否可以有权取得房屋被占用后的赔偿???

咨询者:fa469112四川
[咨询时间:2013-05-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5-15 08:50
魏国鹏
公证以后可以获得房屋被占用的补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3-05-15 09:15
陈奇斌
!可以获得房屋被占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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