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一款丰胸产品,使用完无效,然后在自称代理商,科长,主任医师等团伙诱骗加威吓下共邮寄去13970元,加上还未付款的5300元,总数额为19270元。
对方在广州市萝岗区范围内,产品和邮寄单据都有保留。
请问,在跨省情况下能将其绳之以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