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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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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1470什么是编号?

公用露台

邻居将两家相邻的公用露台占为己有,法院却判决该露台属于对专有部分 的合理使用,邻居没有提供任何能证明该露台属于专有部份的证据,还是法治社会吗?

咨询者:fa467374贵州
[咨询时间:2013-05-0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5-09 07:15
魏国鹏
法院的判决是有问题的,你可以上诉解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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