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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邮政局职工,每月多发工资,再返还局里,算逃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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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1243什么是编号?

我是邮政局职工,每月多发工资,再返还局里,算逃税么?

我是区邮政局的职工,每个月我共发5000元工资,打到工资卡上,而且在市邮政局的工资明细上也是5000元工资,但每个月都要返还给区邮政局2000元,实际我们的工资才得到3000元。

我问过会计,会计说是为了躲避什么税,把钱都打到职工身上,然后再返给单位,我想问,这样我们邮局违法么?违反的是偷漏“个人所得税”么?这是局长让的呀,这个责任应该局长付吧,和我们普通职工没关系吧,再就是,哪个部门管这个事呀?检察院还是国税局呀?偷漏多少钱够判刑呀?

咨询者:fa46702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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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05-07 22:58
单薇
这是变相侵吞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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